东营校区电动车停放、充电告知书
一、严禁电动车停放在楼道、楼梯间、门厅及安全出口处;
二、严禁电动车在楼道、楼梯间、门厅及安全出口处充电;
三、严禁在宿舍楼房间及公用房内充电;
四、电动车充电一定要远离易燃物品;
五、充电时间为6至7小时,充电过长充电器发热易引发火灾;
六、不要在狭窄、密封环境中充电,电瓶充电会散发可燃性气体;
七、电动车电路插接点要经常检查,防止接触不牢打火、发热;
八、避免电动车线路老化、磨损而造成短路、串电事故的发生;
九、充电线路敷设及插座应固定,应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
十、避免在夜间充电,严禁在雨天充电 。
东营校区保卫处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