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3浏览次数:366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共3天。
  放假期间各教学单位耽误的课程,学校不统一组织补课。任课教师根据课程需要自行安排补课,其中耽误4学时以上(含4学时)的课程必须安排补课,以保证课程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放假期间不能停运的单位,应提前做好相关安排。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假日的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务必加强各项安全措施,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