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2012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项申报
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各单位在申报限额内进行推荐,网上统一申报。各单位申报限额依据以前年度本单位项目的申报、立项情况以及在研项目进展、结题验收情况进行核算。若申报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将不再另行递补项目,且影响下年度所在单位的申报指标。
重点项目不限项。
二、申报条件
(一) 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独立组织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研究时间有保证;
2、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请课题相关的论文五篇以上或被SCI收录三篇以上,具备深入开展研究工作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场所等工作条件;
3、申报课题立足高技术领域或学科发展前沿,有先进、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研究期间有望取得较大进展。
(二)青年基金项目
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2012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女性申报者未满38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须两年以上),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请课题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是所申请课题研究工作的实际负责人;
2、申报课题研究方向明确,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可望取得预期成果。
(三)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率领研究队伍开拓创新,有望培养成为本学科或领域学术带头人;
2、有很好的工作基础,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请课题相关的论文十篇以上或被SCI收录五篇以上,为主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具备省内一流的研究条件和手段;
3、申报课题符合发布的指南指定的研究方向,鼓励相关研究单位整合科技资源联合申报;
4、项目的实施能够较大地提升我省在该学科的基础研究地位或取得的成果在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应用前景,有望培养出国内领先水平的研究人才梯队和研究基地。
三、申报要求
1、面上项目支持自由选题,鼓励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健康等重大需求提炼科学问题,持续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工作。面上项目拟平均资助10万元左右。
2、鼓励青年基金项目瞄准学科发展前沿,积极涉足新兴交叉学科,开展创新性的研究工作。青年基金项目拟平均资助6万元左右。
3、申报重点项目应符合《2012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指定的各学科重点支持方向,须在申报项目名称后附上对应的申报指南中方向的序号,格式为:项目名称(序号),否则不予受理;重点项目拟平均资助20万元左右。
四、受理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1年12月12日前将申报清单以及推荐申报人的信息表(格式见附件)报科研科。并于2011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进行网上集中申报、审查,逾期不予受理。为避免网络堵塞,请尽量提前申报。
五、申报流程
1、申报人填写申报书(模板见附件,或在申报系统中下载)。
2、科研科将为申报人创建申报帐户,以前注册的账户仍可使用,不用再次申请。需要新建账户的申报人按照附件中的申报信息模板填写完整后报送各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科依据申报人信息为申报人创建登录账户。
3、申请人在网上受理期间通过申报者账户登录“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点击“项目申报”上传申报书,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前请仔细阅读填写注意事项,填写注意事项请向本单位科研秘书索取。
4、申请人应委托查新机构进行项目查新。申报人将查新报告提供的查新编号正确填写到项目申报书中,并要求查新机构及时上传查新报告。
5、项目申报书上传成功后,申报人还可在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23日24:00前,通过系统中“我的项目管理/重新上传申报书”修改完善申报书。
六、信息反馈
通过申报系统可反馈项目申报、评审的进度:是否通过形式审查、是否进入网上评审、是否进入学科组评审、是否立项、专家评审意见等。
七、注意事项
1、当年度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省科技厅各类基金、计划中的一项;
2、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
3、凡主持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各种类别,含联合专项项目)的承担人不得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4、申报项目已列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或基金资助的,不予受理。
5、省基金委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重点项目不限。
6、申报人员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当年及后续三年的省基金申报资格。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对申报人申报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以免形式审查不合格,确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其他事宜请与科研科联系
联系方式:86981837 peihongyan@upc.edu.cn
科技处
201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