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部署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7浏览次数:391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12年度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现将我校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在推荐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评审原则,强化岗位管理,完善评审程序,严格标准、条件和评审工作纪律,注重品德修养和业绩贡献;完善破格晋升制度,促进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加强民主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评议推荐和评审工作接受民主监督,确保评审工作质量。
  二、评审范围
  已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六级及以上管理职员。
  三、参考文件
  2012年度职称评审,执行中石大东发〔2007〕37号、51号、52号、53号文件和中石大东发〔2008〕8号、61号文件以及本通知要求。
  四、评审组织及程序
  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按照个人申请、二级职改组评议推荐及公示、学校资格审查、学校学科评议组评审、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公示等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按相应系列要求分别填写材料,对自己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二级职改组评议推荐及公示。二级职改组主要由党政负责人及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组成,教学院(部)职改组人数不少于9人,并报学校备案。各二级职改组根据申报者的业绩和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推荐,把政治思想、业务水平、业绩贡献和工作需要结合起来,并进行全面评价。
  申报人的材料和推荐排序结果要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天。在公示期内,对申报参评材料及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应及时反映。学校对反映的问题将责成所在二级职改组核查,并视情节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学校资格审查。经二级职改组评议推荐后,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教务处负责审查教学工作量、授课门数、教学效果、教学成果、教学事故等;研究生院负责审查研究生教学和培养工作量、授课门数等;科技处负责审查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获奖等;人事处负责审查申报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及任职条件等。
  4.学校学科评议组评审。学校成立相应学科评议组,详细审阅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并按照确定的指标数向学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议推荐。
  5.学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成立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详细审阅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和学科评议组评审意见,对各学科组推荐人员进行全面审核和评价,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确定的指标数评审。并对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6.严格执行评审回避制度。各级评审组织成员有直系亲属参评时,本人应予回避。
  五、有关问题说明
  1.破格晋升问题
  (1)按照评审条件要求,对于学历学位不符合正常晋升方式的(1988年9月1日以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和1992年9月1日以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且教学、论著和成果符合晋升教授要求的副教授,经二级职改组择优推荐上报学校后,学校单独组织公开答辩会,遴选出不超过2名候选人参加学科组的评审。
  (2)对于具有副教授职称但不符合教授正常晋升年限的青年教师,其成果和论文符合学校教授破格条件的,经二级职改组择优推荐,可以申请破格晋升教授。若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评审:①已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人才等省部级人才称号或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②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2项及省级自然科学基金1项,或主持国家“973课题”1项等;③以排名第一获得省部级(含青岛市)科技成果一等奖;④以第一作者在本领域期刊上发表论文被SCI一区收录2篇或二区收录4篇。
  (3)对于具有讲师职称但不符合副教授正常晋升年限的博士、或当年新招聘的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1年以上海(境)外经历的博士,其成果和论文符合学校副教授破格条件的,经二级职改组择优推荐,可以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
  (4)对于在教学、学科建设及管理等工作中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对学校建设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不完全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申请者,经学校职改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和校长提名,可参加今年的正高级职称评审。
  2.具有海(境)外访学经历等人员职称评审问题
  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发展要求,本次评审中对任现职期间具有海(境)外访学经历半年以上、或从事学生管理工作1年以上、或在实验室等基层实践岗位工作半年以上、或具有现场工程实践经历1年以上的专任教师,在晋升职称时优先评审。
  3.教学效果评价问题
  对于申请晋升教授、副教授的教学型、教学科研型人员,各教学院(部)综合教务处提供的近三年学生评价的教学效果和教学情况,给出定性评价,教学效果优秀的优先评审。
  4.同行专家鉴定问题
  2012年度各二级职改组上报推荐结果后,学校再将申报正高级职称的论著送校外专家鉴定。各二级职改组完成推荐评审工作及公示后,组织晋升副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鉴定工作,聘请2名专家,建议有1名校外专家。当同行专家的鉴定结论出现明显矛盾或结论不明确时,可再增加1名同行专家鉴定。
  参评人员在提交专家送审材料时,须提交3份近5年(2008年1月1日以后)的论文或论著。
  同行专家鉴定要遵循师生回避、亲属回避的原则,严禁申报者个人送审。
  5.人事代理人员职称评审问题
  (1)聘用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占事业编制的人事代理人员,职称评审按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2)对于企业人事代理人员,严格按岗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对已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符合晋升条件的可以委托学校代理评审。
  6.评审费用
  评审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0〕235号文件规定执行:评审高级职称360元;委托山东省评审高级职称520元。同行专家鉴定费用为:申报正高级职称400元,副高级职称300元。
  7.服务期问题
  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继续实行任职后的服务期限制度,按石大东发〔2001〕82号文件规定执行。
  8.其他问题
  其他未尽事宜按中石大东发〔2007〕37号、51号、52号、53号及中石大东发〔2008〕8号、61号文件执行。
  六、工作日程安排
  11月21日,召开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各二级职改组负责人会议,部署2012年职称评审工作。
  11月22日至12月18日,各二级职改组传达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精神,组建2012年度职改工作推荐评审组并报学校备案;各二级职改组完成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工作,并完成推荐评审工作及公示;各二级职改组负责组织晋升副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鉴定工作。
  12月19日至12月21日,各二级职改组根据时间安排,向人事处报送评审材料和申报晋升正高级职称人员的同行专家鉴定材料。
  12月22日至1月上旬,学校组织晋升正高级职称人员的同行专家鉴定工作;召开申请破格人员答辩评议会和硕士研究生申报中级评审会;召开教师和其他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下属学科组会议和高评委会议;完成送外评审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工作。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职称评审工作在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职改精神,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级评委和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地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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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