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全校教职工填写《干部履历表》、《工人履历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04浏览次数:815

关于组织全校教职工填写《干部履历表》、《工人履历表》的通知
人事发〔2010〕2号
 
关于组织全校教职工
填写《干部履历表》、《工人履历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相关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经研究,决定组织全校教职工填写《干部履历表》、《工人履历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对象
   2009年12月31日在册在岗的全校教职工(2009年新进教职工不再填写)。
   二、具体安排
   1、领取表格时间:2010年1月8日前。
   1月6日:党政管理机构及党群部门;1月7日:直属附属机构;1月8日:教学院部。
   2、上报时间:2010年1月22日前。
   1月20日:党政管理机构及党群部门;1月21日:直属附属机构;1月22日:教学院部。
   三、有关要求
   1、填写《干部履历表》、《工人履历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对待,各单位要确定一名专职负责人员,认真组织本单位所有干部(含教师)、工人按照《干部履历表》、《工人履历表》的填表说明(附后)填写,并经本单位严格审查后按时报送人事处。
   2、填表人应按《干部履历表》、《工人履历表》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不得擅自更改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取得学历(学位)时间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任职时间等,确保档案材料记载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干部履历表》、《工人履历表》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未由本人签字的,不得归入其人事档案。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三日
 
 
 
 
 
主题词:人事   履历表   通知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事处          2010年1月5日印发